服務條款
第一條 服務標的及當事人
本條款適用於營運方提供之「邊界爭端(Border Disputes)」線上遊戲服務(下稱「本服務」或「本遊戲」),包含正式服及各階段之封閉測試服與公開測試服。
各測試階段為刪檔測試環境:角色、道具、資源、進度等遊戲資料,得依公告重置,並於該測試階段結束時銷毀。測試階段之結束非契約之終止,帳號紀錄(第十二條)及支持者身分不因此消滅。
官方 Discord 伺服器不屬於本服務範圍,其使用另依社群規則辦理。
本服務由徐郁哲(下稱「營運方」)以個人名義提供。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營運方 | 徐郁哲 |
| 通訊地址 | 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 182 巷 31 號 |
| 聯絡與申訴管道 | 官方 Discord(https://discord.gg/dMEZeJ7YZ9),二十四小時皆可留言 |
第二條 契約審閱
本條款全文公開於官方網站,供消費者於註冊前隨時審閱(契約審閱期間為三日以上)。消費者應於充分審閱後再點選同意;點選同意後,本條款即對雙方生效。
第三條 年齡限制與法定代理人
本服務之付費項目限年滿十八歲者贊助。
消費者於註冊帳號時,應據實登錄出生年月日。營運方依該登錄資料認定其行為能力, 並據以決定是否受理付費申請 —— 未滿十八歲或未登錄出生年月日者,營運方不受理其付費申請。
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,始得使用本服務並進行付費。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訂約。
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付費贊助者,法定代理人得檢附證明文件,依第十七條之申訴管道提出申請,經營運方確認後退還費用。
依民法第八十三條,限制行為能力人以詐術(包含登錄不實之出生年月日)使營運方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者,其法律行為為有效。 營運方受理前項申請時,將一併審酌註冊時所登錄之年籍資料。
第四條 契約內容
營運方之廣告、宣傳內容、計費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,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。
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,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。
第五條 解除契約
消費者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,以書面通知營運方解除本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並免負擔任何費用,並得請求退還未使用部分之費用。
已使用之付費項目屬已使用部分,不在退還範圍。付費取得之回饋道具,一經使用即無法復原,視為已使用,不因其轉換所得之資源是否已花用而有差異。
回饋道具經初次使用即為已使用。其後因測試服資料重置而回復之道具,屬遊戲資料之回復,非契約狀態之回復,不改變已使用之認定。
第六條 計費標準與變更
本遊戲之收費方式為免費使用。付費項目(支持者方案之贊助)之品項與價格,公告於贊助頁面。
費率調整應於生效三十日前公告於官方網站首頁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,並依消費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。新費率生效前已取得之點數或道具,按原費率計收。
第七條 服務資訊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遊戲分級 | 於內容定稿後依《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》完成評定,並於開放註冊前載明於本欄 |
| 軟硬體需求 | 一般桌上型電腦,近兩年主流瀏覽器(Chrome/Edge/Firefox) |
| 安全裝置 | 無 |
| 機會中獎商品及活動 | 詳見機率公開頁,含各項目之中獎機率百分比 |
第八條 帳號與密碼
帳號及密碼僅供消費者本人使用。營運方人員不會主動以任何方式詢問消費者之密碼。
契約終止後,營運方應保留該帳號至少三十日。
前項保留之範圍,為第十二條所定之帳號紀錄,及契約終止時仍存在之遊戲資料;已依第一條重置或銷毀之測試服遊戲資料,不在保留範圍。
第九條 帳號遭非法使用之處理
消費者發現帳號遭非法使用時,應立即通知營運方。營運方經確認後,應暫停該帳號之使用,並通知第三人。
第三人於七日內未提出正當使用說明者,營運方應回復消費者之電磁紀錄。
第十條 遊戲歷程
營運方保存遊戲歷程之期間不低於三十日。
消費者得申請查詢其遊戲歷程,營運方應於七日內提供;查詢費用不超過新臺幣二百元。
第十一條 個人資料
營運方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隱私權政策處理消費者之個人資料。
第十二條 電磁紀錄之歸屬
本遊戲之一切電磁紀錄均屬營運方所有。消費者於本服務範圍內,就其帳號下之電磁紀錄有使用及支配權,但不包含於本服務範圍外進行移轉、收益之行為。
本契約所稱電磁紀錄,區分如下,二者不可混淆,保存各依其性質定之:
- 帳號紀錄:帳號身分資料、贊助與訂單發放紀錄。屬契約關係之紀錄,依第八條、第十條、第十九條所定期間保存。
- 遊戲資料:角色、道具、資源、進度等。屬服務內容之一部分;測試服之遊戲資料依第一條為刪檔環境,得重置或銷毀,不適用帳號紀錄之保存期間。
營運方應維持消費者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。遊戲資料依第一條或依公告所為之重置、銷毀,屬本服務內容之正常運作,非前項義務之違反。
第十三條 連線品質
預先規劃之服務暫停,應於七日前公告。因可歸責於營運方之事由致消費者無法連線者,營運方應立即修復;無法使用期間之費用,應予返還或補償。
第十四條 雙方責任
營運方應維護電腦系統之安全。因系統遭破壞或存在漏洞致消費者損害者,營運方應負賠償責任;但營運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,得減輕賠償金額。系統修復前,營運方不得收費。
第十五條 遊戲管理規則
營運方訂立之遊戲管理規則,應合理公平,不得牴觸本契約或剝奪消費者權利。管理規則之變更,依第十八條之通知程序辦理。
禁止行為(違反者依第十六條處理):
- 使用外掛、修改程式或其他非正當方式影響遊戲運作
- 將遊戲內虛擬物品(含虛空碎晶)於遊戲外進行現金或其他財產利益之交易
- 其他經公告之禁止事項
第十六條 違反管理規則之處理
消費者首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者,營運方應通知其改善。經通知未改善者,營運方得限制其使用權利,限制期間不得逾七日,並應於官方網站公告及通知消費者。
情節重大者(包含但不限於:使用外掛破壞遊戲公平性、以遊戲外現金交易牟利、盜用他人帳號),營運方得依第十九條立即終止契約。
第十七條 申訴
消費者得於收到前條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提出申訴,營運方應於十五日內回覆。
營運方提供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:官方 Discord(https://discord.gg/dMEZeJ7YZ9),全時段皆可留言,營運方依本條期限回覆。
第十八條 契約變更
本契約之修改,應於生效前公告於官方網站首頁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,並依消費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。未依程序變更者,不生效力。
消費者得於通知後十五日內表示反對;逾期未表示者,視為同意。
第十九條 契約終止與退費
消費者得隨時終止本契約。
消費者逾一年未登入者,營運方得定十五日以上之期限通知消費者登入;屆期仍未登入者,營運方得終止契約。消費者有第十六條情節重大之行為者,營運方得立即終止契約。
契約終止時,營運方應於三十日內退還未使用部分之費用。
營運方依第二十條停止營運者,依該條辦理;測試階段依公告結束者,非契約之終止。二者均不適用本條第二項之未登入終止程序。
第二十條 停止營運
營運方停止本遊戲服務營運時,應於終止日三十日前公告於官方網站首頁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,並依消費者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。
未依前項期限公告者,營運方應退還消費者未使用部分之費用,不得扣除必要成本,並依法補償。
第二十一條 管轄法院
因本契約涉訟者,雙方得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;但不得排除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四十七條及《民事訴訟法》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之適用。
